
2018-06-14
刚果(金)新版《矿业法典》颁布。6月9日,新版《矿业条例》开始实施。新矿业法基于保护刚果(金)政府和人民收入的角度做了较大的修改,大幅提升了各种税费,并且在财务监管、矿山开采权限、环境保护等各方面与2002版《矿业法典》对比变动较大。新矿业法的实施,必将对在刚果(金)从事矿业开发与生产的所有中资矿业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为集中学习新矿业法精神,鹏欣资源旗下刚果(金)希图鲁矿业有限公司(SMCO)响应刚果(金)中资矿业企业协会的号召,特地于6月11日主办了刚果(金)新矿业法中资企业高峰论坛。本次高峰论坛特别邀请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龙艳梅女士主讲,同时邀请了华刚、中铁MKM、中铁绿沙、紫金矿业、中国有色华鑫、北方科米卡、托马斯、寒锐钴业、道氏技术、腾远股份、北方拉米卡、银亿股份、江西电建、北方爆破、非洲联合锡钽、中国瑞林等加丹加地区中资矿业企业领导共30余人与会讨论。

SMCO总经理何寅主持了本次论坛。会议伊始,播放了鹏欣资源最新版企业宣传片,展示了鹏欣资源近年来“快速崛起”的崭新面貌。随后,龙艳梅律师从新矿业法的修订背景、宗旨、投资者投资回收的各种方式、增加刚果(金)政府收益、增加刚果(金)籍人权益、提高了进入矿业领域的门槛、减少矿权的期限以及面积、降低了开采权性质矿权的流动性、降低了矿权持有公司股权的流动性、间接鼓励采用矿权租赁的开发模式、增加当地加工附加值、加强了对矿产品销售的监管、增加了矿产品的出口限制、提高了回流刚果(金)的资金比例、加强了社会和环境责任、增强了矿业领域的透明度、减少了投资的可预见性等十六个方面系统分析了新旧矿业法的区别以及对矿业企业运营可能造成的各种影响,让与会者对新矿业法有了一定的认知和思考。当然,新矿业法的出台对中资企业在刚果(金)的投资影响究竟有多大,尚待进一步考察。但本次新矿业法释放出的从严从紧、提高门槛、保护刚果(金)本国利益的信号已非常明确。

随后,中资企业代表与龙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何寅总经理在最后总结时期望以本次论坛为契机,加强中资企业横向沟通与交流,并期待再次召开新矿业法的研讨会。

高峰论坛在一片欢声笑语和掌声中结束。与会代表一致感谢SMCO在刚果(金)新矿业法出台的“第一时间”主办中资矿业企业高峰论坛,让他们有集中学习新矿业法精神并与同行充分沟通交流的机会。此次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更加坚定了SMCO与在刚中资兄弟企业互帮互助、互惠互利的初心。今后,SMCO将继续加强与刚果(金)中资企业的沟通和协作,同甘共苦、共同进步。